速看!10月跨境出口新规生效
内容转载自:火箭卖家服务
10月跨境出口
新规生效
一、跨境出口实名申报新规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7号),对现行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告第七条的规定,以代理方式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需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同时,提交“实际委托出口方”的详细信息以及具体的出口金额。
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要求如实报送相关信息,那么代理方将被认定为自营出口方,需对全部出口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中所指的“代理形式”涵盖多种模式,例如:通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行名义上的申报,而货物实际由真正的卖家负责出运;参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项目,采用统一报关的方式进行货物集拼出运;借助物流商或其他第三方的出口资质进行清关申报等。
该政策实施后,跨境卖家将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自行承担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责任;二是向代理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由代理方代为进行申报。
二、卖家应对策略
自2025年第15号公告要求平台提交卖家身份和收入数据,到海关总署要求报关责任追溯,再到此次出口端的17号公告,跨境申报体系正加速形成闭环。
以往,多数企业通过虚假贸易合同、低报价格等方式规避税收,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尤其是“买单出口”现象(即利用他人报关单出口货物)尤为突出。而新规的核心在于明确“谁实际出货、谁履行纳税义务”,直指实际出货方,堵住了多年存在的税收漏洞。
此次新规从出口主体备案到各类单据信息一致性等多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对中小跨境卖家的影响尤为直接。跨境电商卖家需紧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全面排查出口渠道:卖家应在2025年10月1日前与代理方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实际委托方的身份,并同步更新税务备案信息。同时,需对历史“买单出口”业务重新梳理资金流与货物流,若无法追溯实际货主,可能需补税(税率25%)。建议优先与可开票供应商合作,以降低风险。
主体备案准备:自有工厂或贸易公司的卖家,应提前整理所需材料,迅速完成海关注册登记,获取独立报关资质。
信息整理与归档:规范各类单据管理,确保清关合同、商业发票、物流单据指向同一实际货主。同时,保证增值税发票、报关单、外汇收款凭证的货主信息完全匹配。
本文地址:http://mip.lainuan.cn/archives/1687
以上内容源自互联网,由跨境助手整理汇总,其目的在于收集传播生活技巧,行业技能,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侵权链接、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邮件至candieraddenipc92@gmail.com,我们将及时处理。